1.負責全處工作的統(tǒng)籌。
2.負責學??蒲幸?guī)劃、校企合作任務分解與落實。
3.負責部門工作計劃的制定與落實,各項任務的布置與組織協(xié)調,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與檢查。
4.負責部門對外聯(lián)絡與產學研合作工作。
5.負責科研與校企合作管理規(guī)章制度的制定與完善。
6.負責科研項目、校企合作項目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核查工作。
7.負責科研團隊的建設工作。
8.負責對各二級學院校企合作項目(主要是校外實訓基地)的督促檢查工作。
9.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