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級學院、各部門:
《徐州開放大學固定資產處置辦法》已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徐州開放大學
2017年6月19日
徐州開放大學固定資產處置辦法
為了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,增強管理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心,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和使用期限,加強對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,充分發(fā)揮閑置固定資產的作用,提高倉庫的有效使用率,特制定本資產處置辦法。要求全校各部門要認真執(zhí)行本辦法的各項規(guī)定,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,堅決制止固定資產處置中各種違紀行為。
一、報廢資產范圍
(一)經長期使用,自然損耗,技術指標嚴重下降,且無修理價值的;
(二)技術落后,耗能很高,效率很低,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;
(三)人為或自然災害造成損壞,且無修復價值的;
(四)設備陳舊,繼續(xù)使用有危險或易發(fā)生事故的;
(五)重要部件嚴重損壞,維修費用過高,繼續(xù)使用經濟上不合算;或修理費用過高,達到原價值的50%以上或接近于新購置價格的設備;
(六)上級主管部門明文規(guī)定屬于淘汰或不準再使用的;
(七)圖書報廢、報損經有關專家鑒定,已無使用價值和保存價值的。
二、資產處置原則
(一)學校資產的處置,須在校長的領導下,由分管校長牽頭,資產使用部門配合總務處負責組織實施,其他部門和個人均無權擅自處置資產。
(二)原高價值的教學設備,現(xiàn)在已經損壞的,或已經淘汰的,或不能修復使用,或維修費用過高沒有修復價值的,可以申請報廢。原低價值校產,或是更新速度較快的教學設備,確實陳舊、損壞或技術落后的,可以申請報廢。
(三)因達不到教學要求而淘汰的電子設備、教學設備等資產,若可調撥其他部門繼續(xù)使用的,原則上應先申請資產調撥,其次才能申請報廢。
三、學校固定資產,不論金額大小,報廢、報損和轉讓應履行如下申請程序
(一)資產使用部門填寫《學校部門資產處置申請表》,并列出詳細的需處置的資產清單,由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后,交總務處。對有賬無物的設備要附詳細的書面說明材料,陳述設備滅失的原因,若屬被盜或火災燒毀,需由公安、消防等部門提供旁證材料。
(二)總務處邀請相關部門,組成鑒定小組進行勘察鑒定,并提出處置的方式報校長辦公會討論。
(三)將有關材料和學校討論意見,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。
(四)審批手續(xù)完成后,按審批意見,交由執(zhí)行處置的部門實施資產處置。報廢、報損資產經處置后殘值(即報廢、報損實物變賣所得),按“收支兩條線”的要求繳入學校財政專戶。
四、處置資產殘值的確定
處置資產的價格和殘值的確定,必須經資產管理部門組織評估,采取集體定價或招標處理的辦法確定。
五、資產報廢應提供的證明文件
申請報廢、報損固定資產應將固定資產購置發(fā)票復印件、財務記賬憑證(復印后加蓋公章)和其他證明資產價值的憑證作為申報證明文件。
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應書面說明原因。
六、學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加強固定資產處置的管理
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積極配合管理,制止資產處置中的各種違紀行為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維護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。對違反本辦法,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部門,均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。對使國有資產遭到嚴重侵害的部門和個人,除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外,視其情節(jié)輕重移送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七、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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